关于开展市第四批“555”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、区委组织部,市直相关单位,各企业:
   根据《芜湖市“555”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》(芜人才〔2008〕3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精神,经研究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批“555”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审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一、成立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委、市人社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科协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,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人才办主任褚云凤同志任评审委员会主任,上述部门负责同志为评审委员会成员。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人才办。
   二、市直相关单位及各企业、事业单位要按照《实施意见》的规定,认真筛选,对符合“555”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选条件的,根据要求填写《芜湖市“555”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》(可在芜湖先锋网下载)一式三份(需提供打印文本,同时报送电子文稿),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有主管单位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,县区申报的应加盖组织部门公章。
   三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《实施意见》的规定,组织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和终评,评选出10个左右“555”产业创新团队,经研究同意后,在《芜湖日报》《芜湖先锋网》等媒体上公示。
   四、几点要求
   1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确保市第四批“555”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序进行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新团队培养推荐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做好符合报名条件创新团队的摸排工作,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踊跃报名。各县区、市直相关单位也要认真做好报名团队的筛选和指导工作。
   2、申报材料装订要求:《申请表》及重要证明材料,所用纸张大小为A4,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(请勿使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),《申请表》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,总共不要超过32页。
   3、创新团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。
   申请表下载网址:/content.asp?id=28406&Class_ID=28&bclassid=26
   
联系电话:3825803
    邮箱:whzzbrck@126.com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芜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  2011年5月2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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